湖南娄底娄星区确保教育资金三个到位

导语 资金保障到位。根据娄星区实际情况,将各中小学设为28个预算编制单位,将教育费附加收入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,对各个教育预算单位的人员经费细化到人、公用经费细化的项,切实保障资金及时足额拨付,努力实现教育资金“三个增长”。

  一、资金保障到位。根据娄星区实际情况,将各中小学设为28个预算编制单位,将教育费附加收入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,对各个教育预算单位的人员经费细化到人、公用经费细化的项,切实保障资金及时足额拨付,努力实现教育资金“三个增长”。截止到11月底,该区共拨付教育资金13990万元,其中:人员经费10082万元,2013年免杂费1254万元,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困难补助资金182万元、教育费附加1637万元,农村义务校舍改造595万元。

  二、资金管理到位。一是加强财务管理。该区财政部门派专人进驻教育核算中心,加强对各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的审核、指导,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和财务信息公开制度,严格执行经费支出校长负责制,防止教育经费被挤占、挪用,确保资金安全,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。二是加强项目管理。对申报的各类教育项目资金,财政部门加强事前、事中、事后监管,每年抽样进行绩效评估,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。确保资金及时拨付,专款专用。今年该区对2012年娄底四小两型学校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分析,该项目2012年投入资金300万元,其中省财政资金30万元,地方配套资金270万元。

  三、监督检查到位。财政部门加强对教育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,对不按规定使用、挤占、虚报冒领、挪用教育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,依法依规进行处理。今年该区财政部门对娄底二中、娄底三中、娄底四中、娄底八中、娄底四小、万宝中学等六所中小学的财务管理、会计核算以及教育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,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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