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2013招聘教师试用期满考核程序

导语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,充实高中教师队伍,深入推进我区的教育改革与发展,经区委、区政府同意,按照《湖南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试行办法》的规定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编制、岗位需求等情况,现决定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。

 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,充实高中教师队伍,深入推进我区的教育改革与发展,经区委、区政府同意,按照《湖南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试行办法》的规定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编制、岗位需求等情况,现决定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。招聘工作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采取发布信息、组织报名、考试、体检、考核、公示、聘用等程序,择优聘用。

  试用期满考核程序

  (一)试用期满后,试用者要向学校提出申请(申请内容要全面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成绩和存在的不足),学校对试用者要进行综合定性评估,确定是否能胜任本职工作。学校定性评价达到要求的,再由学校向人社局、编办、财政局、教育局提出申请并组成综合考核组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,达不到要求的由学校解聘。

  1、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,无家长、学生投诉,能完成好各项教育教学任务。(20分)

  2、查备课、作业批改、批改记录、听课评课记录(10分)

  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5分差2分

  3、授课(20分)

  优秀20分良好16分一般10分差2分

  4、教学质量(30分)

  任教高一的教师以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成绩为准,任教高二的教师以学业水平测试为准,任教高三的教师以高考成绩为准。学生的成绩在同层次不垫底,记30分,垫底减半记分。

  5、任教班级的学生测评:(10分)

  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

  10852

  6、学校行政和同学科的任课教师测评(10分)

 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

  10852

  7、“①+②+③+④+⑤+⑥”项的总分低于80分者解聘。

  (二)对试用考核合格人员按要求办理有关人事编制聘用手续。

  五、纪律要求

  1、招聘工作要严格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,凡参与组考工作人员、评审组成员与考生有夫妻、直系血亲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、近姻亲属关系的,必须回避。

  2、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,提供的相关证件、资料要真实准确,符合报考规定。凡考场作弊、弄虚作假、伪造学历等,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,情节严重者,将依法依纪处理。凡参考人员有作弊的,一经查实,三年内不准参加娄星区教师公开招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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